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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民办学校学费不能没有上限

2018-3-20 11:13| 发布者: news| 查看: 1305|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3月18日,记者查询上海市各区教育网的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梳理发现,目前已公布的民办学校里学费基本上跟往年持平,亦有部分民办学校学费上涨。上海市黄浦区教育

  3月18日,记者查询上海市各区教育网的民办学校招生信息,梳理发现,目前已公布的民办学校里学费基本上跟往年持平,亦有部分民办学校学费上涨。上海市黄浦区教育网站公布的2018年上海康德双语实验学校小学招生简章显示,2018学年该校小学学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学期80000元,刷新沪上民办小学学费第一高。(3月19日澎湃新闻)

  据记者梳理发现,上海部分民办学校2018年学费上涨,幅度普遍不低。如涨幅最大的某民办小学,学费由34000元/学期上涨至46000元/学期,涨了12000元/学期。另一民办中学的学费由40000万/学期上涨至50000元/学期,涨幅为10000元/学期。而如此畸高的学费,不要说中低收入家庭,即便是不少高收入家庭,亦难以承受。

  而对于民办中小学学费,有一种观点认为,既然是民办学校,那么,其学费就可以完全交由市场调节。也就是说,无论民办学校收取多高的学费,都应该可以。

  应当承认,在充分市场竞争条件下,在消费者拥有充分选择的情形下,相关价格确实可以完全交由市场调节。但是,当前各地优质中小学教学资源,大多集中在少数重点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学生要想上拥有优质教学资源的学校,并不具有充分的选择权。

  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民办学校可以随意上涨学费,想将学费定多高,就可以定多高,部分民办学校就必然会利用其拥有的优质教学资源,“奇货可居”,不合理设置、上涨学费价格。而想到这些学校上学的学生及其家长,也就只能选择承受不合理高价。而这无疑是有损公平的现象。

  正因为如此,对于民办学校学费价格,不能任由民办学校“大撒把”任意设定、上涨价格,而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教育主管部门设定民办学校的最高限价,规定民办学校只能在最高限价之下,自行制定学费价格。如此,才能避免部分名校“天价”招生现象出现,维护民办教育领域的公平,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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