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实地考察内容
1、实地考察依据《统计法》规范操作,按照地点类型统一、考察主体统一、考察方式统一的原则采集数据。
2、实地考察以明察、暗访两种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3、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客观记录并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4、测评软件系统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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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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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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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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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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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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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①中小学校校园、教室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
②学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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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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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措施扎实,氛围浓厚,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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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有反映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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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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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将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向辖区居民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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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①设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
②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
③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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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城区(开发区、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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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区有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设施和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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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①文化活动中心(站、室)等设有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
②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
③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注:以社区服务设施现有情况、社区原始记录为考核依据,以社区居民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评价标准,不以悬挂牌子、建立该项工作的专门台账等为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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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接纳未成年人参观学习有安排、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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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文化设施,如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及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
①未成年人进入公益性文化设施没有被收取任何费用;
②公益性文化设施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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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发展总公司、市总工会、市档案局、团市委、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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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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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
①有专门的工作场地;
②有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名单;
③有心理咨询电话或网络咨询热线;
④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等方面的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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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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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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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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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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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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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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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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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
①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②实名登记并查看身份证;
③显著位置设有未成年人禁入的警示牌;
④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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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电信南昌分公司、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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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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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
①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②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
③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④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⑤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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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卫生局、各城区(开发区、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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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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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
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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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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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市(区)主要新闻媒体、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和社会媒介做好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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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
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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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日报社、市广电台、市工信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综管办、市城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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