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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儿童安全屋”不妨推而广之

2019-2-27 11:00| 发布者: news| 查看: 1389|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开学第一天,在首师大附属中学大兴北校区等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周边,社区外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外都张贴了黄色标识。这是清源路派出所在辖区内进行的首批“儿童安全屋”试点,今后,学生们在上下学途中

  开学第一天,在首师大附属中学大兴北校区等6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周边,社区外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外都张贴了黄色标识。这是清源路派出所在辖区内进行的首批“儿童安全屋”试点,今后,学生们在上下学途中遇到危险,都可以进“儿童安全屋”寻求庇护。(2月27日《北京日报》)

  长期以来,在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问题上,学校和家庭承担起了主要的责任。家庭有父母的保护,学校有老师、安保人员的保护,同时还有校园围墙与外界的隔离所形成的一个相对封闭和安全的环境,都对少年儿童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然而,有一个问题也日益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那就是,在家庭和学校的中间,也就是上学和放学的路上,如果没有父母家长接送的情况下,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北京市大兴区目前正在辖区内试点的“儿童安全屋”公益项目,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来。所谓“儿童安全屋”,并不是专门设立的场所、建筑,而是利用学校周边的社区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等现有的场所,在这些场所外面张贴显著的“儿童安全屋”标志,一旦有上下学的孩子遇到突发状况,就可以迅速躲进这些场所,然后由这些场所的安保人员、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庇护,并且报警或联系家长。

  如果说家庭和学校解决了未成年人在家和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问题,那么,“儿童安全屋”解决的就是未成年人在上下学路上的安全问题,也就等于实现了未成年人从家庭到学校、从学校到家庭的“全环节保护”,可以避免过去顾得了两头却顾不了中间的弊端。这对于那些没有时间和条件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当地公安部门在对“儿童安全屋”的选择上,也是十分严格的。被选中的“儿童安全屋”,首先必须自愿承担保护儿童安全的义务,同时还要具备专业的保安力量,监控设施完整。而为了更好地发挥“儿童安全屋”的作用,当地街道还为“儿童安全屋” 配备了一批盾牌、抓捕叉等设备,提升“安全屋”的保护能力。而对于这些被选中的“儿童安全屋”来说,不管是银行、药房这样的企业,还是医院这样的事业单位,它们愿意成为“儿童安全屋”,不但是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的体现,有利于自身形象的树立,而且,成为“儿童安全屋”以后,也成为了公安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同样有利于它们自身的安全保障工作。

  “儿童安全屋”作为保障未成年人不受非法侵害的一项探索和尝试,充满了创新意味,值得肯定。我们也期待在对这一制度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之上,能够在全国更多地方进行推广,让更多未成年人受益。(未成年人未网呼啦圈评论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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