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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给中小学教师减负:不得以微信群工作截图或视频为考核依据

2021-1-11 08:34| 发布者: news| 查看: 1149| 评论: 0|来自:新京报

摘要:   1月8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以下简称《减负清单》),提出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在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工作视频等作为工作评价考核

  1月8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以下简称《减负清单》),提出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在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工作视频等作为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和标准。

  根据《减负清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未经县级以上党委审批、未列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不得开展。如遇特殊情况,坚持“一事一报”原则,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各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在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工作视频等作为工作评价考核的依据和标准;组织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可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工作之余积极参与,不得指令性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或给中小学校下达任务指标。

  对于点赞投票、打卡签到等活动,《减负清单》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线上线下形式的社会性评比评选、问卷调查、点赞投票、答题测评、打卡签到等活动。 另外,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注册、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手机APP、微博、微信公众号等。

  《减负清单》还要求,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未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各部门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经批准后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的,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一般不得在师资力量薄弱的中小学校抽调借用教师。(记者 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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