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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时评:“一个也不能少”需取得更大认同

2019-11-29 11:16| 发布者: 官方客服| 查看: 801|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娃娃你才十五六岁,正是学习知识和技术的时候,党和国家给了大凉山孩子免费接受教育、吃住全管的好政策,希望你能给自己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7月的一天,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鲁基乡中坝村男孩小各,

  “娃娃你才十五六岁,正是学习知识和技术的时候,党和国家给了大凉山孩子免费接受教育、吃住全管的好政策,希望你能给自己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7月的一天,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鲁基乡中坝村男孩小各,突然接到了村干部打来的电话。在县里的帮助下,9月开学时,小各已经坐在了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的教室里。这之前,小各因家境贫寒而辍学。(据11月28日《人民日报》)

  这是教育部着力啃下控辍保学“硬骨头”中的一个案例。我国控辍保学的成效无疑是显著的,至9月底,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经由2019年5月底的29万减少至6.5万,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2.7万。当然要实现“一个也不能少”,还需要取得更大的社会价值认同。

  由于社会竞争激烈,教育改变命运的显著度下降、周期性加长。在焦虑心态和短视目光的裹挟下,教育很容易陷入功利化误区。在经济市场化、人口流动化的当下,“辍学—打工—结婚生子—打工”成为许多农家子弟不可绕行的人生轨迹。这样的出路单一化、人生定型化,让农家子弟陷入了贫困的代际传承之中。在利益固化、阶层板结的当下,高等教育原本是农家子弟改变命运的重要渠道,甚至是唯一路径,为何有些人不再相信“知识改变命运”?

  一方面,周边区域农村大学生的发展状况,如工作不好找、薪酬待遇差,都会直接影响老百姓对“知识改变命运”的价值判断。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外出务工,让孩子成为隔代寄养的留守儿童,导致他们产生学习兴趣下降、心理健康缺乏保障、亲子关系淡漠疏远等一系列“后遗症”。此外,教育资源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不均衡,让农家子弟在应试教育竞争中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

  “这家里只要有一个上学的,这个家就有希望。”在路遥先生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里,哥哥孙少安这样对弟弟孙少平说。这句话,在“高考名村”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即使家庭经济并不宽裕,村民们都选择陪伴孩子成长;而早期农村大学生的成功案例,无疑提升了人们对“教育改变命运”的信心和勇气。这种亲子之间和代际之间的良性互动,让“高考名村”成为教育奇迹。

  提升全社会对“知识改变命运”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既需要“高考名村”的榜样激励,更离不开教育公平的伸展。只有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让乡村多一些好学校、好教师,农家子弟才会拥有更多“人生出彩,梦想成真”的可能性。

  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一些农村地区,没有读完九年义务教育就辍学的孩子,大有人在,或者是因为孩子成绩差有厌学情绪;或者是因为家长认为读书考大学要花不少钱,将来未必能考得上,考上了未必能找到工作,不如早打工早挣钱。近些年,辍学现象在一些地区确实有所抬头,一些政府部门面对这一现象也很无奈,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殊不知,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需要人人都有文化有知识,掌握一技之长。即使农村,也需要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否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成为空谈。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义务教育之“义务”,不仅是国家的义务,政府、学校的义务,而且是学生家长的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的,家长不得也无权擅自让孩子过早辍学,否则便是违法,就要受到法律规制。

  因此,要保障“一个也不能少”真正落实到位,还需让义务教育法长出锋利“牙齿”,让一些家长明白,教育不仅仅是自己的事情、家庭的事情,也是政府的事和社会的事,违法就得接受处罚、付出代价,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青少年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未网呼啦圈评论 樊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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