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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让孩子认识到“生命高于一切”

2019-4-22 11:24| 发布者: news| 查看: 1625|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令人心痛!4月17日晚间十点左右,上海卢浦大桥上,一名17岁的男孩当着母亲的面跳桥轻生。前不久,江苏警方也曾发出通报,一名9岁的男孩从家中跳楼自杀了……然而,诱发孩子放弃生命的并不是什么大事,跳桥男孩在

  令人心痛!4月17日晚间十点左右,上海卢浦大桥上,一名17岁的男孩当着母亲的面跳桥轻生。前不久,江苏警方也曾发出通报,一名9岁的男孩从家中跳楼自杀了……然而,诱发孩子放弃生命的并不是什么大事,跳桥男孩在校与同学发生矛盾,母亲批评了他,跳楼男孩自杀的原因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打碎了学校的玻璃!

  记得孩童时代的我,被别人欺负了向父亲求助,哪知父亲不但不帮,反而却说“有个好人斗不起来”,父亲是怪我不知道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尽管得不到父亲的理解帮助,似乎心也在“滴血”,可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自伤、自杀这些事。那么,现在的孩子为何动不动就走极端呢?其原因主要在于,孩子自幼被家长溺爱惯了,以致于自私自利,极端自我,害怕面对矛盾。他们虽生活在社会大集体中,却不能也不愿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挑战。

  生命只有一次,并不像孩子们所玩游戏中的人物那样,有多次,失去后还会满血复活。所以,要防止这类令人扼腕的悲剧一再发生,关键在于让孩子真正理解生命的特性和意义,在潜意识中长出“生命高于一切”的人生之根。

  我们要告诉孩子,你是社会人就得承受委屈。社会是一个人与人组成的集体,人人平等。生活在其中,你不是中心,许多时候除了父母,没有多少人会无原则地迁就你。你学习、工作不到位,可能就得被老师、领导批评,抑或处罚。有时你可能还没觉得哪儿错了,但别人不这样认为,批评、处罚同样会降临头上,虽然你会倍感委屈,也无济于事。因此,承受委屈甚至侮辱都不奇怪。韩信正是承受住了胯下之辱才有了后来的成名成家,孟子更是说得好,“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我们要告诉孩子,你是人子就得有回报之责。虽然生命看起来是“我”的,大多时候掌控在自己手中,但其实每个人的生命都不是单纯的个人之物,生命自打出生起,就应有责任的担负。你是孩子,那么你就是父母与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延续烟火与家庭、家族愿望;你是孩子,父母含辛茹苦养育你、培养你,你就得报答养育之恩。所以,为了完成一个生命的责任与担当,你就得细心呵护尽全力保护你的生命。那种不重视生命的一切行为,都是不负责的,是懦弱的。如果以此来逼迫、报复父母,那更是愚蠢的。

  我们要告诉孩子,生命很可贵,付出生命必须有价值。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有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生命可以献出,但要有意义有价值。董存瑞牺牲时17岁,但他是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牺牲的,他死得其所,他名留青史。刘胡兰牺牲时年仅15岁,但她“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我们绝不应该把生命交给毫无意义的鸡毛蒜皮,那不但不光荣,还会被人所鄙视。

  当然,“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不是都得从正儿八经的谈话中得来,最好是在平时与孩子的闲聊、邮件往来、对某些现象的和谐探导中,润物于无声,寓教于无形。(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邓文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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