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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管理幼儿园收费,全国多地规定除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及政府批准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幼儿园存在各种“花式收费”,而出于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等因素考虑,尽管明白这些是乱收费,家长多是敢怒不敢言。(2019年第1期《半月谈》) 其实,针对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以及乱收费等老生常谈的问题,早在2011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就联合印发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从法律角度说,幼儿园向孩子收取的各类“花式收费”,应该属于违法的乱收费行为。 按照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但是,法规并没有遏制幼儿园乱收费现象,幼儿园“花式收费”依然呈现泛滥之势。而且,面对幼儿园的“花式收费”行为,广大家长明知属于乱收费却是敢怒不敢言,几乎没有家长选择举报、投诉,而是乖乖按照幼儿园、老师的要求缴纳各类费用。究其根源,不是现在的家长缺乏维权意识,而是在幼儿园资源供不应求的现实面前,家长的话语权很弱,只能选择接受,没有力量选择拒绝。 因为对幼儿园“花式收费”行为,如果家长选择依法维权,结果幼儿园可能是停止乱收费行为,或者将收取的费用退还给家长。但家长付出的代价将是沉重的,让家长难以承受。轻则,老师不重视孩子在幼儿园里的表现,甚至给孩子穿小鞋;重则,直接导致孩子无学可上,得重新找幼儿园。如果家长因为举报幼儿园乱收费而导致幼儿园被给予关闭的处罚,造成孩子集体失学,那依法维权的家长反而将成为众矢之的,会遭到其他家长集体“围剿”。更何况,在现实中,有不少家长为了送孩子进知名幼儿园读书,在没有学位的情况下,甚至主动选择多花钱找关系、开后门,根本不在乎幼儿园的“花式收费”。因为在一些家长看来,能用钱解决孩子上知名学校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必须有效治理幼儿园“花式收费”的乱收费现象,缓解人们上不起幼儿园的难题。一方面,要强化执法,让法律法规长出利齿。另一方面,最根本的是,扩大公办幼儿园、普惠制幼儿园的资源供给,破解眼下幼儿园供不应求的格局,让广大家长送孩子读幼儿园不必求人,从而增强家长的话语权和议价权,为家长举报、投诉幼儿园的乱收费行为增添底气。(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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