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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网友爆料,石家庄市桥西区教育局主编的新教育国学晨诵读本《我和诗词有个约》错漏百出。爆料图片显示,该读本的五年级上册有9处错误,包括“勾起”变“钩子”这样的低级错误。对此,桥西区教育局表示,该读本由骨干老师编辑整理,文中部分错误属校对失误,部分则有争议,将全面校对教材,把确定的错误反馈给老师,读时纠正。但因为经费支出问题,召回重印不现实。(11月13日《北京新闻》) 教育局主编的一套教材犯下一些低级错误。从教书育人的角度说,这种教材当然不适合继续给学生当教材,应当召回,重新发放修订版教材,避免误导学生。教育局拒不召回有错误的教材,很容易给人留下一种“这是要留着误人子弟”的感觉,这也是大多数网友批评教育局拒不召回这一教材的原因所在。 但从法律角度说,教育局拒不召回有一些错误的教材未必不合法,网友且慢吐槽和批评。因为教育局编写的教材虽然犯下了一些低级错误,但这本教材在法律上是不是属于不合格教材,是不是属于必须召回的图书,还得客观分析,不能简单根据几个错误下结论。 在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图书的差错率要求和是否需要召回都有明确规定,并不是教育局以经费不足为由,想不召回错误教材就可以不用召回。《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差错率不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合格。差错率超过1/10000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属不合格。”第十七条规定:“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差错率在1/10000以上5/10000以下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差错率在5/10000以上的,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 由此可见,诚然这本教材有一些错误,但差错率有没有超过1/10000的标准,必须先弄清楚。如果这本教材的差错率没有超过1/10000的标准,那么这本教材仍然属于一本合格教材,在法律上并不需要召回。反之,如果这本教材的差错率超过了1/10000的标准,即便教育局没有经费,也必须召回。更严重的是,如果这本教材的差错率超过了5/10000的标准,对不起,教育局不仅要召回,而且,就算教育局经费充足,也不能重印继续发行。 教材终究不同于普通图书,为了避免教材犯下低级错误,避免差错率过高的教材误人子弟,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严格的差错率标准要求教材,倒逼教材的编写者、校对者更加认真地工作,倒逼教材编写、出版部门进一步完善编写、校对环节,多增加几次校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让教材起到开卷有益的效果。当然,不管错误的教材是否召回,出版部门必须及时通知教师,在上课时纠正教材中的错误,避免把错误的知识教授给孩子。(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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