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6月底,北京市东城、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延庆等多区的区级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出炉,部分区还公布该区中小学校园欺凌防治、举报联系电话。其中东城区明确规定,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7月4日《北京青年报》) 学生遭受校园欺凌,常常发生在老师的视线之外,比如课间和放学后,一旦老师发现,习惯性的动作就是上前禁止,然后将学生带到办公室了解情况,这给处于强势的欺凌者强词夺理的机会,而让被欺凌者则由于担心自己再一次被欺凌,在老师面前不敢揭发欺凌者。 现在,北京东城区明确,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即将欺凌事件的处理不再停留在学校老师化解学生之间纠纷的层面,而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将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理从一开始就进入学校、家长、公安机关及媒体共同介入的氛围之中,确保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事件,保护遭受欺凌学生的身心安全,也让欺凌者受到应有处罚,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 校园欺凌作为一种暴力行为,也是一种以强欺弱的行径,学校在处理问题时,由于老师常常把这种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看成是学生之间的打架行为,根本不从校园欺凌的角度去认真鉴别。特别是校园欺凌在自己学校出现,传到社会上会严重损坏学校的声誉,即便老师鉴别为校园欺凌,学校也会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法,力求在校园内解决。现在,北京东城区明确,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这就从源头上,破解了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上报不积极甚至于隐瞒不报等现象的发生,把校园欺凌事件从学校管理的层面向全社会共同治理的层面推进,形成了防治校园欺凌社会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框架。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当下社会,校园欺凌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一些别有用心者常常利用互联网传播手段,将校园欺凌传播于网络,而学校对严格保护学生隐私缺乏应有的法律手段和方法,面对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手足无措,而保护遭受校园欺凌的学生以及知情学生的身心安全,要求学校必须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义。而要实现这一治理要求,北京东城区明确,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就是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的同时,必须保护好当事人和现场,等待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赶到现场依法处理,这给校园被欺凌者和欺凌者的个人隐私权得到了有效保护,避免了他们被二次伤害的发生。 现在,社会和学校中存在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对于校园欺凌问题,老师的认知也停留于这种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然而连日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正频频示警,不断挑动公众脆弱的神经。受害人家长的安全忧思不断、受害人的心灵之痛抚慰缺失。北京东城区明确,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上报,就是为了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惩处与救治机制,在学生中也能起到强化警示与惩戒机制一举两得的效果。(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井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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