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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时评:体验式“学法”应当推而广之

2018-5-11 11:04| 发布者: news| 查看: 632|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好疼啊!”“你,快去告诉老师,你,快叫救护车!”一名身穿红色球衣的小男孩卧地不起,周围是惊慌失措的同学。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模拟法庭”活

  “好疼啊!”“你,快去告诉老师,你,快叫救护车!”一名身穿红色球衣的小男孩卧地不起,周围是惊慌失措的同学。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模拟法庭”活动,在上述情景剧结束后,10位小学生通过扮演审判长、委托代理人、记录员等角色,现场“审理”一起校园侵权案件。(5月10日中新社)

  早在2014年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规定,“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这样的举措很有现实价值。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法治课堂的吸引力非常有限,因为纸上谈兵都是枯燥无味的,别说未成年人,就是成年人去听课,也会存在许多困难。

  在这样的现实下,此次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模拟法庭”活动,则是一种体验式“学法”的举措,是创新之举。这样的话,可以让枯燥晦涩的法律条文鲜活起来,变得容易理解和接受,让学生们在“情境”中接受法律教育。这相比常规普通的法律课堂,更直观实在,更容易被记住。将法治教育与学生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能更好地增强孩子们的互动感、融入感,也必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这样的做法,也符合“体验式学习法”的理念。“体验式学习法”,是指通过实践和体验来认知知识或事物,此法能让学习者完完全全地参与学习过程,能使学习者真正成为课堂的主角。有调查数据显示,体验式学习法因为体验者全身心的参与,从而使得学习效率、知识理解、知识记忆持久度都有大幅度提升,其学习效率,是传统式学习方法效率的3~5倍。因此,对这样的体验式“学法”,不仅应该点赞,还应该有更加深入的思考、更广泛的普及。

  比如扩容,比如推广,等等。所谓扩容,就是不仅可以将法治教育与学生实践体验相结合,还可以与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养成等结合起来。因为,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更贴近的话,他们就能领悟得更加深刻。所谓推广,就是“体验式学习”如今还只是新闻,说明类似的活动还很少,源于此,其他的学校与法院,在保证自己工作的前提下,也可以积极地行动起来,让体验式“学法”在更多的空间内迸发出其积极正面的能量。唯此,才能让相关的法治教育内化于心。

  一句话,体验式“学法”的创新举措多多益善,应推而广之。因为,学法普法从娃娃抓起,不仅有利于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也有利于培养新时代的“法治信仰者”,何乐而不为?(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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