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德能
德能银行 资讯 教育时评 查看内容

教育时评:高悬利剑治“校闹”还学校以优雅

2019-8-21 11:12| 发布者: news| 查看: 1374|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近年来,因学校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8月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保障学校安

  近年来,因学校安全事故等引发的“校闹”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8月20日,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保障学校安心办学。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责任明确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据8月21日《法制日报》)

  “校闹”是由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引发的家长在校园聚众闹事问题,是乡土中国、人情社会的时代产物。学校是以文化人的场所,是教书育人的圣地,然而,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校闹”事件,让学校谈虎色变、如履薄冰,让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极大干扰,也让教育界人士忧心忡忡、焦虑不已。

  此前有媒体报道,江苏某小学的某学生因扰乱上课秩序,被英语教师“请”到隔壁办公室,家长到校后直接说老师殴打孩子,在学校门口拉出横幅,又到区教育局门口拉着黑白横幅,跪在地上,不断鸣冤;某大学生在体育测试中因身体原因意外去世,家长纠集几十名亲戚纠缠学校并提出天价赔偿要求,经多方协调最终学校不得已支付60万元……

  实事求是地说,学校不是“无限责任公司”,教师也不是学生的保姆,谁也无法完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在校园发生。倘若不分青红皂白,一旦孩子出事,在未进行有效调查与沟通的情况下,家长就把责任全部推到学校和教师身上,并采取拉横幅非理性聚集、打砸罢课等过激方式过度维权,不仅情理上得不到支持,而且还涉嫌违法。

  尤其是,在一些“校闹”事件中,家长为增加对峙博弈资本,会选择和“职业校闹”结合,在线上同步发帖营造声势,塑造自身“被迫反击”等示弱标签形象,淡化其“校闹”行为的非法性,更让学校和教育部门焦头烂额。同时,一些往往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花钱买平安”,这也纵容了“校闹”滋生。

  因为在“校闹”事件中,学校往往是弱势一方,一些学校为最大限度免责,纷纷进行“次优选择”,取消体育课、课间时间把学生“囚禁”在教室,取消社会实践活动,等等。因此,“校闹”直接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如何通过法律规制,给“校闹”行为套上法治锁链,各地也都进行了探索,有的还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如贵州、江西、湖南等省先后出台相关条例,将事故预防和处理细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2018年12月,山东省颁布《学校安全条例》,其中将围堵学校扰乱教学秩序等行为作为违法情形,为预防和解决“校闹”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这些法规只是停留在省级层面。如何有效治理“校闹”,更需要国家层面制定出具体的法律法规。

  如今,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可谓是依法打击“校闹”行为的“尚方宝剑”。《意见》不仅明确了“校闹”的种种行为,还对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商机制进行了制度安排:学校应当指定、委托协商代表,或者由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主持或参与协商;受伤害者亲属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并相对固定。针对缺乏有力处置机制,《意见》提出,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坚决避免片面加重学校负担,以“花钱买平安”止息纷争……

  有法可依,更需要有法必依,希望各地能够按照五部门的《意见》精神,依法对“校闹”行为进行处置,不能再“跟着感觉走”。高悬利剑,打击“校闹”,还学校以优雅,让教育成为一片净土,不仅是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的义务,也是所有人的责任。期待“校闹”远离校园!(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樊树林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