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德能
德能银行 资讯 教育时评 查看内容

成长时评:对商业广告进校园必须零容忍

2019-4-9 11:18| 发布者: news| 查看: 1016| 评论: 0|来自:未成年人网

摘要:       学校给孩子发了一张音乐童话剧的券,凭此券家长购票,可免费带一名学生入场,票的背面注明:每位同学看完此剧后以《诚实的我》为题写篇作文或画幅图画。不少家长去了剧院后发现买不到低价票,吐糟被

 

 

  学校给孩子发了一张音乐童话剧的券,凭此券家长购票,可免费带一名学生入场,票的背面注明:每位同学看完此剧后以《诚实的我》为题写篇作文或画幅图画。不少家长去了剧院后发现买不到低价票,吐糟被“套路”了。剧院表示是三方合作,采取这样的方式是为了更好卖票;老师表示是否观看可自愿选择;西安市教育局表示商业广告进校园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将调查此事。(4月8日《华商报》)

  学校、老师替商家向学生发放需要花钱购买的音乐童话剧演出券,学校声称老师是义务劳动,没有从中拿任何好处,这样的说法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毕竟,俗话说得好,“无利不起早”,学校和老师不太可能无缘无故且无偿地帮助商家发放演出券。

  退一步讲,即便学校、老师真的没有从中获利,但从法律角度说,老师给学生发放演出券的行为本身,就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让干净的校园沾染了一股铜臭味。因为老师给学生发放演出券,实质上是在帮助商家向学生发放商业广告,违反了商业广告不能进中小学校园的规定和政策要求。

  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而且,教育部自去年来,接连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明确规定,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

  学校、老师替商家向学生发放需要花钱购买的演出券,再次表明,要保持中小学校园的纯洁,确保学校一方净土,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健康环境,就必须对商业广告进校园行为零容忍。

  比如,对进中小学校园进行商业活动、发放商业广告的商家进行处罚,切实提高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校园的违法成本,让商家不敢把敛财之手伸进校园。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或者利用与中小学生、幼儿有关的物品发布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在处罚商家的同时,对涉事学校、老师也要严肃处理,决不轻饶。如果不能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还会有后来者。学校、老师如果收受了好处,从商业广告进校园活动中分到了一杯羹,那么,轻则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则应以受贿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斩断商业广告进校园现象背后的利益链。(未成年人网呼啦圈评论 张立美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返回顶部